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拟审批意见公开

关于合肥瑞康骨科医院《合肥瑞康骨科医院石门路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1897 附件下载次数: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瑞康骨科医院《合肥瑞康骨科医院石门路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瑞康骨科医院石门路院区项目
建设地点: 经开区
建设单位: 合肥瑞康骨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西、石门路北A2幢尚泽时代广场,东侧和西侧分别为尚泽广场两栋高层写字楼,南隔石门路为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尚泽广场独栋写字楼。医院购买尚泽时代广场(原名:百乐门名品广场)A2幢商113、202、203、301、401、501室作为营业场所。总建筑面积约63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部、门诊及公建配套设施,共设置108张床位。本医院科室设施包括:内科、外科、骨科专业、麻醉科、医院检验科、医院影像科、中医科、骨伤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不设传染科,不设洗衣房。医院配套设施包括食堂、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行政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门诊病房、化验废水等特殊医疗废水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原则同意项目采用“调节池+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90m3/d,具体位置位于医院大楼外南侧地下一层。项目设置事故池,具体位置位于污水处理站附近,事故池容积为30m3。 2、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5层楼顶达标排放;食堂后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废气由专用烟道分别引至5层楼顶达标排放。 3、项目区不设锅炉,病房内洗浴热水由空气能热水器供给,医疗器械的消毒热源使用电加热。项目区内供热制冷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空调外机分别布置于医院2—5层北侧外墙。 医院内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各类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并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医院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负一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5、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地面均须做好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6、在项目室内装修过程中须对施工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的不利影响。室内装修产生的固废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医院南隔石门路为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医院距离瑞风商务车涂装车间满足其400米防护距离要求。医院承诺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已经停产的喷涂车间如复产,则其自愿搬迁。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