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拟验收意见公开

关于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20万吨铁矿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团山矿区》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浏览次数:1607 附件下载次数: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20万吨铁矿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团山矿区》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验收合格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开采20万吨铁矿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团山矿区
建设地点: 巢湖市庙岗乡
建设单位: 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没有附件
项目概况: 报验项目位于巢湖市庙岗乡境内,属整合技改性质,由原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公司尖山铁矿矿区大李矿段、铜山矿段与原怀远裕翔矿业商贸有限公司巢湖市居巢区阴洼铁矿整合而成。一期工程矿权面积121.22公顷,分为一采区大李矿段、二采区阴洼矿段,三采区铜山矿段,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198.47万吨,设计利用矿石储量184.66万吨,设计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9.3年,产品方案为铁矿石原矿。 本次报验工程属于三采区团山矿区,开采标高+214.4米~+70米,开采方式为凹陷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采矿方法为分台阶逐层开采,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开拓运输公路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工业场地、废石临时堆场、矿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辅工程以及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矿区生态治理、水土保持等环保工程。实际完成投资约900万元,环保投资约135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报验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图布置,高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并落实了厂区产噪设备、设施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从严控制一次爆破量,禁止夜间爆破;优化了运输路线,夜间禁止装卸和运输。 2、固体废弃物:根据勘探报告,本项目团山矿区无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资源,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要求,开展了废石综合利用,对开采后的围岩合理利用,石子用于铺设道路,尾砂送至制砖厂制砖,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理处置,基本做到综合开采利用(制砖厂已通过巢湖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和验收)。项目产生的表土、岩土、沉淀物分开堆放于排土场内,排土场和废石临时堆场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进行设置。已按环保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此场所进行收集存放,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0551-63508116
传真: 0551-63508116 通讯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