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项目》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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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或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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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文 号: 合环验第17-173号

审批意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报来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项目”的相关验收资料收悉。经现场勘验、资料审核,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前期已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5月经我局审批通过(环建审[2013]122号)。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云谷路交口,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省行办公楼、会议文体活动中心、单证、客服中心及其综合办公楼、员工餐厅、培训中心及地下室,配套建设柴油发电机组、地源热泵、冷却塔、开闭所、配电房、水泵房等。本次报验内容为1栋客服中心北楼(5层)、1栋员工餐厅(4层)和1栋培训中心(5层)共3个单体,总建筑面积81140m2;配套建设中央空调系统、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总投资约8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4万元。 二、项目室外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食堂设置了隔油池,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共2套,均已通过国家认证)处理后由员工餐厅屋面高空排放;水泵房位于地下室一层单独建设的设备房内;空调系统采用中央空调,冷却机组位于地下室,冷却塔位于员工餐厅顶层;经你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地源热泵系统改为水蓄冷(热)空调系统;地下室、柴油发电机、开闭所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原则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项目”工程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2017年8月29日 抄送:包河区环保局

批复日期:2017年08月29日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51-63508116

传真:0551-63508116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