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香槟国际6#楼及6#地下车库项目》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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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合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香槟国际6#楼及6#地下车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或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合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香槟国际6#楼及6#地下车库项目》

附件:保利香槟国际6#检测报告(2018.4.2).pdf

批 文 号: 合环验第18-14号

审批意见: 合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的《保利·香槟国际6#楼及6#地下车库项目(共2个单体)》申请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验收资料收悉。经现场勘验、资料审核,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前期已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合肥市习友路与集贤路交口,本次申验的2个单体总建筑面积约为26560m2,总投资约1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主要使用功能为:住宅、商业。 二、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环评与批复要求,落实了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靠近住宅楼的地下车库风机排风口采取了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鉴于6#楼室外声环境超标,你单位采取封闭南阳台以及在靠近集贤路与习友路一侧A、B类房间安装双层隔声窗等措施;经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通过隔声窗降噪后的室内声环境达到相关环境标准要求;小区设置了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你公司在建设保利·香槟国际6#楼及6#地下车库项目过程中,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禁止入驻餐饮、娱乐等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影响的项目。 2018年4月23日 抄送:合肥市蜀山区环保局

批复日期:2018年04月23日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51-63508116

传真:0551-63508116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