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1-25 10:29   点击次数:1560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1873号)精神,经研究,拟将专项资金分配用于我市9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每个建制村9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我市2018年建制村整治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合肥市环保局、财政局反映。
  合肥市环保局:黄贇;电话:63508126
  合肥市财政局:孙华;电话:63532078


  附件:
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名单.xlsx



  合肥市环保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