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5-10 10:11   点击次数:343

  2017年,长丰县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十条”、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印发《长丰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共35项工作任务,在市考核中获98分的好成绩,位居全市第二名。
  高效完成土壤污染工作核实任务。在近一个月不分昼夜地艰苦奋战中,长丰县在工作中严格对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手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认真钻研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按照室内工作、室外踏勘等环节,完成了核实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梳理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划定农用地详查单元等工作任务。在省环保厅为期五天的会审中,长丰县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获通过。
  完善合肥市受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库。为保障合肥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合肥市环保局要求,长丰县认真组织梳理辖区内已经停产、倒闭、搬迁及在产的化工、电镀、制药、铅酸电池、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现状,上报合肥市环保局。
  落实长丰县与合肥万达蓄电池厂、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相关工作。对列入市委、市政府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考核的共2家企业:合肥万达蓄电池厂、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考核要求,我县组织合肥万达蓄电池厂、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场地调查报告。督促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排查,及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完善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工作中,长丰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对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做好服务工作。督促企业查清现阶段场地可能存在的土壤环境问题、各类土壤污染风险源的基本情况、生产运行情况、占地情况、污染类型情况、公开监测信息;并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度工作任务。
  积极行动,牵头筹备、组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长丰县环保局等部门积极和经常与省市环保部门对接,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大纲”,明确编制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指标、县域土壤污染现状、主要任务,确定重点工程,梳理存在问题,确立保障措施,配合市环保局落实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