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2017年合肥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6-04 16:16   点击次数:1158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为47天,良好175天,优良率为61.1%。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79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4.7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2016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1.8%完成省政府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二氧化硫

全市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二氧化氮

全市二氧化氮年日均浓度值为52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超标0.3倍。

3、一氧化碳

2017年合肥市全市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10个国控点日均值范围为0.2毫克/立方米~3.6毫克/立方米。10个国控点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4、臭氧

2017年合肥市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70微克/立方米,未达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超标0.06倍。

5、可吸入颗粒物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日均值为80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超标0.14倍。

6、细颗粒物

全市细颗粒物(PM2.5) 年日均值为56微克/立方米,未达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超标0.6倍。

7、酸雨

2017年共采集雨水样品198个,全年未出现酸雨

 水环境质量状况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是合肥市饮用水源地,2017年度所监测的各项指标均值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与去年相比水质基本稳定。

2、巢湖

湖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8个水质点位中,,Ⅳ类水质点位3个,占37.5%;Ⅴ类5个,占62.5%;无Ⅰ类、Ⅱ类、Ⅲ类和劣Ⅴ类。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下降25.0个百分点,Ⅴ类上升25.0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

环湖河流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4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7.1%;Ⅲ类9个,64.3%; Ⅳ类1个,占7.1%; Ⅴ类3个,21.4%;Ⅰ类和Ⅴ类。与2016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7.2个百分点,其他类均持平。

 声学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合肥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4.0d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68.2dBA),均符合标准值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