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5-04 09:27   点击次数:46

  2017年4月,对10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根据环保部要求,采用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6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进行评价。
  2017年4月,合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0.0%。监测指标平均浓度:SO2为12微克/立方米,NO2为51微克/立方米,PM10为89微克/立方米,PM2.5为52微克/立方米,O3-8h为118微克/立方米,CO为0.9毫克/立方米。
  2017年4月,全市未出现酸性降水,酸雨频率为0。